广府民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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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书名: 广府民系
  • 作者:司徒尚纪
  • 简介:广府民系的概念形成已久,系统论述的专著较少,本书是第一部专论广府民系的著作。作者根据人类学和文化地理学的理论和知识体系,在广府民系发生形成的自然和人文条件的基础上,阐述广府民系形成的历史过程、特点和规律,分析了广府民系的体质人类学特点,继而按照民系划分的基本理论和研究方法,论述广府民系共同的语言、共同的地域、共同的经济生活以及表现在共同文化基础上的共同心理素质,最后提出提高民系素质的策略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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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广府民系,是分布在我国岭南和海外一个人数众多的族群, 在我国汉族民系版图上居重要地位。这个族群对开发建设岭南和 侨居地,推动中国历史前进,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对建设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作出巨大贡献,应予热情讴歌。但细检已有关于广 府民系的著作,除了涉及其语言、风俗、饮食、娱乐、工艺、社 会生活的单篇论著和若干读物以外,专论广府民系的学术专著仍 付阙如。这与这个民系悠久的历史、深厚的文化,近代以来对中 华民族发展、对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巨大贡献是很不相称 的。实应通过专门研究,追溯这个民系的来源,梳理其历史演变 过程,总结在适应、改变自然和发展中取得的成就和进步,取得 的历史教训和启示等。扩大一点,在岭南四大民系中,对客家民 系研究历史早,成果丰硕;潮汕民系研究后来居上,成绩粲然可 观;雷州民系概念提出较晚,但相关研究成果竟相接踵。广府民 系作为岭南最大一个族群,较之以上民系的文化人类学研究显得 比较单薄,未达到应有的程度。基于此,笔者希望通过这项专业工程,为广府民系研究添砖加瓦,但能否达到目的,只有由学界 同仁和广大读者作出判断。

民系或族群概念在学界尚有未完全一致认识,在这里姑且援 用斯大林 20 世纪初关于民族划分的标准作为民系标准,因为民 系是民族一部分。斯大林 1913 年在《马克思主义与民族问题》 一文中指出,民族是由具共同的语言、共同的地域、共同的经济 生活、共同的心理特征的成员组成的共同体。斯大林对民族的这 一论述,长期成为学界和民族工作的指南。20 世纪 30 年代,中 山大学历史系教授、我国客家学研究的先驱罗香林先生创立了民 系的学术概念。按照罗氏意见,民系是指民族中的分支。本书重 点在民系四个方面共同体的论述和介绍,以期在纵横结合的维度 上阐述广府民系产生的地理基础、形成演变的历史过程,构成民 系共同的语言、地域、经济生活和心理特征等特点、发展规律, 以及它们相互整合形成的广府民系整体特点和风貌,并提供相应 的景观剖面。

广府民系遍及两广、港澳和海外,人数庞大,呈大集中小分 散分布格局,是岭南占地和人数最多的民系,形成历史久远,人  类活动复杂多样,文明发生早且成果灿烂辉煌,在中国文明史上  占有举足轻重地位,在当代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程中,更是  一个生气勃勃、极富创新精神的族群, 发展前景必然是辉煌灿烂、 无可限量。面对这样一个民系,笔者虽力图寻找、表达它的发展  规律、特点和亮点, 但由于理论修养欠充、知识有限、经验浅薄, 相信拙著存在问题、可议之处定当不少,祈望读者批评指正,使  之至臻完善,是所欣幸。

在拙著写作和出版过程中,得到广东人民出版社《广府文库》 第一辑主编、作家、诗人岑桑先生,广东人民出版社原社长陈海烈先生,《广府文库》编辑部夏素玲主任、易建鹏先生的大力支 持和帮助,在此一并致感谢之忱。

第一节  民系定义

一、斯大林关于民族的论述 

民系问题研究见仁见智,且与民族问题联系在一起,故有学  者认为,应参考民族概念来划分民系。对于民族概念,虽也有争  议,但斯大林早期关于民族的论述和界定,至今仍为学界所认同, 并广泛用于民族划分。1913 年斯大林在《马克思主义与民族问题》 中指出:“民族首先是一个共同体,是由人们组成的确定的共同  体。”这个共同体有四个特征:一是共同的语言,二是共同的地域, 三是共同的经济生活,四是共同的心理特征。

这四者的关系,斯大林强调: “必须着重指出,把上述任何 一个特征单独拿来作为民族的定义都是不够的。不仅如此,这些 特征只要缺少一个,民族就不成其为民族”,“只有一切特征都 具备时才算是一个民族”。

我国在民族识别工作中,在斯大林这四条标准之外,另加上 “自我认同”原则。群体的自我意识、自我认同,也就是文化自觉的程度及彼此间的差异,同样是民族划分的原则之一。20 世纪 50 年代初,我国开展大规模民族识别,经过 20 多年的工作,最 后确定全国有 56 个民族。在这一过程中,有些人群按以上标准 可以成为一个独立民族,但这些人群并不自我认为是一个民族, 最后也不能划分为一个独立民族。如我国东南沿海的疍民,1950 年曾被认为是一个少数民族,但 1955 年民族识别时又不认定为 一个少数民族,而是汉族一部分。疍民自己也不认同是一个少数 民族,故于今疍民仍是汉族一部分,这说明“自我认同”仍是民 族或民系界定必须遵循的一个原则。